兔茅申购价2499元,经销商称控货严,生肖酒会退烧吗?******
茅台直销“i茅台”首发兔茅售价2499元/瓶。
1月5日20时,茅台的第十款生肖酒兔茅在“i茅台”App首发申购。在“i茅台”平台,53度500ml兔茅“贵州茅台酒(癸卯兔年)”(以下简称“兔茅”)售价2499元/瓶。据贵州茅台官微介绍,本场兔茅首发专场投放29999瓶兔茅供用户申购。
“i茅台”显示,申购结果将于1月6日18时后公示,申购成功后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消费者。据“i茅台”介绍,此次兔茅首发申购持续1小时,至21时结束,专场申购登记先后顺序与申购成功率不关联。
据“小茅i茅台”官微介绍,1月4日开启虎茅申购的“告别专场”,共计投放29999瓶虎茅。此后,兔茅将接力虎茅在“i茅台”上架,开启每日享约·茅台时段开放申购。
自2022年3月31日以来,茅台推出“i茅台”平台,扩大了直销渠道。2022年前三季度,贵州茅台的直销渠道收入达318.8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7%,占营收比重达约36%。与此同时,直销渠道挤压经销商生存空间的声音也一直存在。
与往年茅台生肖酒发售后经销商纷纷推出预订、预售的火热情形不同,今年不少经销商反映控货更严。
1月3日,上海一位茅台经销商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兔茅”还没有货,价格也尚未确定,也并未像去年“虎茅”发售前一样接受预售。
1月5日,北京一位茅台经销商也表示兔茅“暂时没有货”,也暂时没有预售,并称今年控货厉害。去年,虎茅发售后,市场上虽没有现货流通,这位经销商也曾推出“预售价”支持提前预订,虎茅价格一度炒上6000元/瓶。
知趣咨询总经理蔡学飞认为,茅台生肖酒一向是中国最重要的投资类白酒品类,本身的稀缺性非常强。“在旺盛的需求面前,每年限量发售进一步加剧了(生肖酒的)产品价值。”蔡学飞指出,由于茅台酒在送礼市场有很强的流通性,加上“生肖”“限量”的概念,受到市场追捧“是必然的结果”。
那么,“i茅台”直接投放兔茅,是否会让茅台生肖酒市场降温呢?蔡学飞认为,“i茅台”的精准投放,能缓解一部分市场对茅台生肖酒的供需矛盾,满足一部分刚需消费者的需求,但兔茅的稀缺属性并不会改变,茅台生肖酒在高档礼品市场上仍然有很强的号召力。
“(但也)要客观认识到,考虑到茅台最近几年一直在做价格管理,相较于往年的生肖酒,今年兔年生肖酒的炒作氛围,应该会有所降低。”蔡学飞分析称。
截至1月5日,贵州茅台收涨4.41%,股价重新站上1800元,报收1801元,总市值22624亿元。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